在香港教授多元性/別教育:挑戰恐同 (2012)

作者: 郭勤博士 

簡介

過去幾年的研究表明,男、女同志和雙性戀者(LGB)持續經歷著明顯的社會排斥,並且由於社會普遍的恐同症和異性戀主義,他們在獲得社會工作者的適當支援服務時面臨障礙。本研究的引發是由於在2005年至2008年間香港關於反性傾向歧視立法激烈的社會和法律辯論。在1991年香港同性戀非刑事化後,有來自性小眾的聲音呼籲建立反歧視條例以保護他們免受基於性取向的社會歧視。相關的歧視案例是由LGB個體以第一人稱敘述的方式記錄下來的,他們受到了學校老師和社會工作者的不公平對待。Morales將恐同症定義為「對同性戀者和雙性戀者的非理性仇恨、恐懼或厭惡」。這個術語一般用來表示對男女同性戀者的負面態度、不喜歡或不容忍。與恐同症密切相關的,異性戀主義是另一個術語用於表示對同性戀者的負面態度和行動。Crisp建議對以社會工作為專業的學生進行培訓和教育,將此作為改善為LGB人群提供社會服務方面的障礙和不平等的第一步。對以社會工作為專業的學生進行有關恐同症和異性戀主義的教育非常重要。這樣的教育能夠促使他們反思自己的異性戀主義態度,並且他們將敏銳地察覺和解決他們的機構和社會中的異性戀政策和結構。在大學和香港各LGB社區支持團體的合作下,為學生開發了一個為期13周的多元性別議題教育課程,包括恐同症、異性戀主義和相關實踐議題。大約有120名來自各學科的學生參加了這個課程,其中包括25名以社會工作為專業的學生。本章將討論以社會工作為專業的學生在這個課程中的學習經驗。我們將首先回顧與香港LGB問題的社會工作教育有關的幾個領域。這些回顧將首先介紹香港的社會政治和文化背景,然後介紹文獻中與LGB問題有關的社會工作教育以及學生參加的多元性別課程。隨後將介紹以社會工作為專業作學生在該課程中學習經驗的個人陳述,並且討論這對社會工作教育的影響。